治安科是负责全校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交通秩序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对校园治安实施管理,保证教学、科 研、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的正常秩序,保卫公共财产、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2、 加强治安防范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五防 ”工作,减少各类案件 发生。
3、 接报受理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对一般案件依法勘查、取证、询问、调解、处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工作。
4、 了解、掌握学院不同时期的治安状况、校园交通秩序状况、外来人口状况、院内施工队伍状况、重点人员情况和重点部位情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分析研究校园治安形势和问题,对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苗头和隐患采取必要措施,做好防范犯罪工作。
5、 负责管理、审核、确定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工作,协助重点部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节假日、重大活动及敏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 负责院内大型活动的审批工作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存放贵重物品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7、 负责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的接报案件和各种求助的及时处理工作。
8、 负责门卫、校园巡逻管理检查和保安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治安服务队的组织、指导工作。
9、 负责学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按要求停放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证和临时出入证的工作。
10、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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