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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安全科在保卫部(处)的领导和吉林省消防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2 认真组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制定各级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管理,防范重点防火部位发生火灾事故

   3 加强对学校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消防宣传,组织各单位消防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培养师生员工进行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 审核、确定重点防火安全部位,设置重点部位标志和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建立健全和完善消  防档案。

5 对校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进行审核和监督,并参与有关项目的验收。

6 对学院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按照吉林省消防队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配备和日常管理,负责消防经费的预算和合理使用。

7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种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

8 制定应急补救火方案并组织相关演练。对发生的各种火灾火险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 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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