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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第3547次 更新时间2017-06-21
关于修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关于修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安排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实行学院院长负责制,会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全员参与修订工作。

修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长:段学新

副组长:鞠红香

  员:

  楠(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负责人)

鞠红香(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负责人)

2、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7.4.10-2017.4.21),组织教师和行业专家一起进行岗位分析,确定典型工作任务和学习领域课程,构建课程体系框架。

第二阶段(2017.4.24-2017.5.19),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第三阶段(2017.5.22-2017.6.9),召开专题会议对拟定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留存会议记录备查;修改完善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第四阶段(2017.6.12-2017.6.23),上交学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

第五阶段(2017.6.24-2015.7.9),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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