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喜获吉林省201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从2月17日开始,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启动,拉开我校提前单独招生的序幕。3月初,我校完成考生考试资格审查并于我校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名单。3月14日,省内各地考生陆续到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3月15日,在市招生办的统一安排下,考生在市十七中进行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单独招生按照“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单独考试招生是教育部授权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招生形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招生对象主要为单独考试招生所在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吉林省于2011年开始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进行单独招生试点,今年是进行单独招生的第四年。今年吉林省共有9所学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改革工作,在往年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所国家示范性、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基础上,又增加了包括我校在内的5所省级示范院校。
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已经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参加单独招生的院校数量增加,一方面,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对于考生而言,既增加了选择院校的机会,也增加了升学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