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我校章程制定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部署。公布了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章程制定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并对章程制定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责任落实。
党委书记、校长,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洪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我校章程制定工作是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的规定以及上级要求进行的,是促进我校自主办学、规范办学、依法治校、向现代化大学迈进的重要举措。制定章程,就是制定学校未来发展的“小宪法”,必将为学校今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史书记对下一步的章程制定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首先,要深入学习了解制定章程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制定,明确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相关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明确高校内部各种权力的运行规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教师和学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章程内容必须完备和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体现改革创新。
其次,要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我校章程起草的主要内容明确任务分解,搞好分工协作事宜,既要结合学校实际,又要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章程制定任务,体现我校办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最后,史书记要求相关部门要做系统而细致的研究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在尊重学校历史传统和总结我校近年来在体制机制改革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大学的基本使命和任务,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定出一个真正代表示范性高职院校水准的大学章程。
来源:四平职业大学报 供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