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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职业大学校园网管理暂行规定

更新时间:2016-08-23  点击次数:3529

为加强对校园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校园网应用、管理和监督,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校园网的开发应用与发展,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入网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的校园网建设、管理,提供使用环境,保障网络的畅通,作好网址分配、计费、数据信息管理、安全监控、技术培训和有关维护工作

二、各系、部、处、室要有一位主要领导分管,设立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其职责是配合本部门的网络建设,作好网络管理工作,负责网页的更新与制作,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部门的网络设备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等工作

三、校园网主干线路、主干网络接口设备、主服务器、中央控制器等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四、分置于部分教学楼、办公楼和宿舍楼内的网络通讯设备的所在部门和个人有妥为保管的责任和义务。

五、各部门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由本部门使用、管理、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和提供上网指导。

六、网络应用和网络安全规定

1、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在网上进行游戏、ICQ等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为防止整个网络的瘫痪,连入校园网的系、部、处、室和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不得更改或删除由学校统一安装设置的客户端软件。

4、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5、学校各系、部、处、室对上网信息应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非本办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上机,非本校职工不准上机,违章造成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七、处罚办法

1、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给以警告或其它处分,并进行断网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将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2、对盗用IP地址、用户账号和私自联网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除给予校内警告或其它处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平职业大学

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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