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为了加强对党员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并为今后的发展党员寻找合适人选,我系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机械工程系表现积极的全体学生。
二、目的:
确定我系入党积极分子
三、标准:
1、承认党政组织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
3、能够自觉、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有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的意愿。
6、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7、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8、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9、无挂科,考试作弊现象(如有特殊贡献者可经党支部商议后决定)。
四、考核过程:
1、提交入党申请书。
2、定期向系党支部交思想汇报。
3、有团员推优表。
4、民主测评:
测评范围(注:测评达标率在50%以上的同学可确定为积极分子)
(1)学生测评:在自己班级内对要发展的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
(2)学生会干部测评:对校学联(团委)学生干部要发展的积极分子,要针对校学生会干部对该学生进行民主测评;对系学联(团委)学生干部要发展的积极分子,要针对系学生会干部对该学生进行民主测评。
机械工程系党支部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