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教学是学院一切工作的中心,教学质量管理是学院管理的核心。合理、公平考核教师,是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使教师考核工作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突出教学中心,强化质量意识,变被动评价为主动争创,营造良好教风,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倡导公平竞争。
二、 基本原则
以四平职业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与处理规定(修订)》及学校有关政策为依据进行。
广泛依靠广大教师,实行自我申报、组织推荐、民主评议、专家领导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学院负责B、C等人员的考核;A、D等人员的考核由学院评定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审定。
三、 考核内容及评分(按比例折算)
1、学生评价:30分
本项评价由学院教学质量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每学期末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发放到各班,由任课教师所在班级全体或部分学生参加。
2、系部评价:20分
由学院教学质量领导小组对教师的期中、期末教学及教学档案检查。共计20分。
3、教学实绩加分:50分
1. 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给指导老师分别25分、20分、15分;全省竞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给指导老师分别20分、15分、10分。以上获奖按最高得分计算,同一项目只奖一次。
2. 成功申报精品课程(特色课程)、精品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等项目负责人(实际负责人)按校级、省级(含教指委)、国家级分别加10分、15分、20分;团队主要参与人员(由实际项目负责人确定,非挂名人员)按校级、省级(含教指委)、国家级分别加1-2分、3-5分、5-10分。
3. 成功申报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项目按校级、省级(含教指委)分别加10分、15分。
4. 成功申报科研、教研项目、按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有经费项目且实际投入购买设备者,根据购买设备金额每1万元加10分。
5. 成功引进校企合作对象(以成功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为依据),并签署合作协议加5分,企业投入或共建实训室,并签署合作协议加15分,企业捐赠实训设备、器材按估值每1万元加1分,最多不超过20分。
上述各项可重复计分,但同一项目只奖一次,以最高得分计算。
4、学术成果加分
1. 对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主审奖16分。副主编、副主审奖12分,参编奖8分。专著作者奖20分。对省级统编、规划教材,主编、主审奖10分,副主编奖6分,参编奖2分。
2. 教学参考书、协作出版教材及其它正式出版的书籍主编、主审奖4分,其他参加编审人员不予奖分。
3. 经学校批准正式使用的教学讲义,主编、主审奖6分,副主编奖4分,参编人员奖2分。
4. 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12分,在EI等国际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20分。
5. 国家各部(委、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10分。
6. 省级、各种大专院校学报上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8分。
7. 省市级以上各类学会发表的论文、教研成果,一等奖奖5分,二等奖奖3分,三等奖奖2分。(凭获奖证书)
在本校校报上发表论文奖3分。
上述各项可重复计分,但同一成果只奖一次,以最高得分计算。在各种报刊、学会上发表的论文必须与本人所任教学科相关;所报刊物为国家批准的正式刊物,增刊无效。
注:出版级别按省专业技术评选有关规定执行。
5、违纪扣分(学校规定正常处分外另扣分)
1. 旷课、旷考、旷工半天扣10分(周三下午1:30签到)。
2. 上课、教学会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以所在教学楼铃声为准)
3. 因私调串课达到三次扣3分,四次扣4分,依此类推。无串、调课加3分。
4. 未批改作业、实验报告1次扣1分(每周至少一次作业或实验报告)。
5. 教案检查不合格或无教案上课(教案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一次扣2分。
6. 学期无教学计划或未教学计划执行,超差4学时及以上扣5分。
7. 不接受学院或教研室工作安排扣5分。
8. 未按时上交教学文件、材料等扣3分。
9. 上课或监考接打手机扣5分。
10. 课堂秩序混乱,不能进行正常教学,扣5分。
11. 学生出勤未达到2/3,扣3分。
12. 出现其它教学事故时,视情况扣分。
四、 考核评等步骤
1、统计所有考核评分项目,按得分高低排队。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A、B、C、D四等,分别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60%、20~25%、≤5%控制。
2、A等的评定:
机械工程学院根据教师学期考核结果、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按参加考核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计算A等名额。综合一学年总分确定年度A等并向学院推荐年度A等人选。
3、B等、C等的评定:
根据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比例确定B等和C等。
4、D等的评定:
凡有旷课、考试泄密、拒不接受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等重大教学事故者,以及教学不负责,学生反映意见极大者,当学期评为D等。
5、凡出现迟到、早退和私自调课等违纪扣分情况者,一律降等。
五、 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教学人员。
2、本办法既是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也是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重要依据。
3、机械工程学院的考核等级严格按得分高低排序,并由比例确定等级名额。
4、年度考核得分为上、下学期考核得分之平均值。
5、教学质量考核评为C、D等者,在下一学期学院不推荐、不安排外出开会、交流、培训;不批准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