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部门、各学院:
依据[2016]1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制定了校园冬季防火防事故的安全工作方案。针对机关,重点强调四点: 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2、离开办工室(下班、上课、开会、外出)要关闭灯光照明、电脑、热水器等小功率电器电源,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3、禁止在办公室和宿舍利用大功率电器热饭、做饭。 4、按照我校冬季防火工作计划,下周将由校办和安全保卫处联合对机关、各学院进行一次使用大功率电器检查。请各部门先进行自检自查。
安全保卫处 .
2016.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