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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职业大学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13-11-14】        阅读:3338 次

 

 

四平职业大学处置

 

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2013.11.13)

 

 

 为维护我校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有效地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保证在遇有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出动、果断处理,圆满完成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决心与任务

 

   保卫处是维护学校稳定,打击不法分子,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必须在校党委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树立“上一线、打头阵”观念,坚持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全面防范,保证重点,确保稳定的原则。牢固树立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思想,充分发挥保卫校园安全的作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科研秩序、生活秩序。有效地控制事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

    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设想:

    1、对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

    2、对于处置群体性事件。(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

    3、对于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4、对于处置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5、对于敏感时期的恶性事件。

    6、对于处置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7、对于处置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 

    8、对于处置发生学校师生员工与周边农民、群众出现冲突事件。

 

    二、组织指挥

 

    学校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 指 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书记  副校长 

    成    员: 保卫处长   学生处长   办公室主任  后勤处长      务处长       公寓中心主任 图书馆馆长  继教学院院长      财经学院院长  计算机学院院长 机械学院院长  电子工程学院院长 建筑学院院长  外语学院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  中锐学院院长

    办公室主任:保卫处长

指挥部负责对预防和处置学校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助和调解。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做到职责明确,联络通畅。处置突发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相互配合。

    各学院各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指挥下,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学院各部门领导要把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放到安全防范上,切实做好预防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隐患;加强对所在公共场所的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政治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各学院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从容应对,妥善处理。

 

    三、职责分工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各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将不安定隐患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就地解决。要落实学校有关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确定各自的职责,并落实责任。

    安全保卫部门: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做好现场的有关处置工作;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师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有关政治工作队伍以及学校辅导员、学工办主任、党支部书记等深入师生之中,了解思想动态,稳定师生情绪;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研究落实化解方法和加强防范的具体措施;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法制观念。 

    宣传部门: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对校内广播、校报、印刷物品以及对外报道等的管理,积极引导师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及时清除有害信息和网上垃圾;指导有关宣传报道事宜,牢牢掌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统一宣传口径,讲究策略,注意宣传依法处置突发性事件,注意避免因报道不当而授人以柄;采访师生,要严格把好关;对政治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上不要公开报道。

    后勤管理部门:配合学校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伙食质量,保证饮食安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后勤服务检查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后勤服务条件,保证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期间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暖,稳定情绪。

    医疗保健部门:及时救治病例;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其它部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以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为最高原则。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协商调解,综合采取思想政治工作、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为主的原则,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师生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思想稳定。

     保持冷静,在坚持慎用强制措施的前提下,果断妥善处置,谨防激化矛盾,决不能被敌对势力插手和利用。

     根据“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基本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及时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缩小社会政治影响。

 

   五、保卫力量部署 

  1、基本保卫力量

  保卫处11人,校学联保卫部10人,校行政人员20人,后勤人员6人,机械工程学院200人,电子工程学院100人,管理学院师生300人,计算机工程学院师生200人,财经学院师生300人,外语学院师生100人,建筑工程学院师生200人,应急保障车(面包车)1台,救护小组2人,共计1447人。

  2、最大保卫力量

  保卫处11人,校学联保卫部10人,校行政人员20人,后勤人员6人,机械工程学院师生400人,电子工程学院师生300人,管理学院师生400人,财经学院400人,计算机工学院师生200人,建筑工程学院师生300人,外语学院师生200人,应急保障车(面包车)2台,救护小组5人,共计2250人。

  3、梯度编成

  第一梯队队长:保卫处长:由保卫处5人,校学联保卫部5人,校行政人员10人,后勤人员5人,机械工程学院师生200人,计算机工程学院师生200人,建筑工程学院师生200人组成,共计625人。

  第二梯队队长:后勤处长:由保卫处5人,校学联保卫部5人,校行政人员8人,管理学院师生300人,财经学院师生300人组成,共计617人。

  预备队队长:学生处长:由校学联保卫部3人,校行政人员2人,电子工程学院师生100人,外语学院师生100人组成,共计205人。

 

    六、处置措施

 

   (一)对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

    1、处置暴乱事件。

  当发生打、砸、抢等暴乱事件和杀人、抢劫、爆炸等暴力事件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指挥小组领导汇报。根据指挥小组的命令,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平息。对暴乱分子采取必要手段坚决予以镇压,中止其犯罪活动,保护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处置骚乱事件。

  当发生冲击校领导办公室,非法游行、示威、集会,公共场所严重闹事及“法轮功”分子挑起事端等骚乱事件时,要严格掌握群众路线,尽快平息事态。

 

   (二)对于处置群体性事件

    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各系各部门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单位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及宣传、政工、保卫等部门出动人员动员聚集群体派代表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要求;注意从中了解群体聚集内幕和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动员他们积极配合做好劝散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校园网、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指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极端重要性。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根据需要,安排党政领导和责任部门领导出面接待聚集人员,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和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向社会蔓延;当发生师生员工群体进京上访事件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向学校报告的同时,要迅速派员进行劝返工作。

   (三)对于处置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当发生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及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时,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通知校卫生部门,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实行病人隔离治疗措施和传染病管理措施,防止病情失控扩散;组织救治危重病例,尽量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水源、场所等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迅速查明疫情的致病原,明确疫点、疫区范围,确定病人和带菌(毒)传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组织实施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组织开展预防性疫(菌)苗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等行动;落实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中毒事件或疑似污染、中毒事件后,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立即向学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可疑病人进行观察,避免事态扩大或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保留、控制措施;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对于处置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单位负有责任的应及时筹措、兑现赔偿资金,维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建立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处置敏感时期的恶性事件

     敏感时期、大型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加强防范和控制,防止发生敌对分子滋事事件,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要严防“法轮功”顽固分子和痴迷者制造恶性事件,严防“法轮功”人员进京或在当地聚集闹事,严防“法轮功”人员插播、破坏广播等宣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工作,认真收集相关资料、证据(录像、拍照),以备后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校园散发的宣传品,要及时收缴,防止扩散,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慎重处理“法轮功”练习人员,确实要给予“法轮功”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要逐级上报,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对此类突发事件,要做到冷静观察,沉着应付,内紧外松,不炒作、不纠缠,认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的后果和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六)对于处置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当发现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时,要及时将他们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经专业机构治疗过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要特别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工作,派专人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防止自杀、致伤或致死他人的严重事件的发生;凡经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的学生,应予退学,由其监护人负责领回;对有严重心理障碍、言行异常但未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要特别加强监护和引导,必要时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学生休学治疗。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突发性事件最根本的是要提高预警性,各系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学校思想品德课的作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苦乐观、恋爱观、择业观等思想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尚;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课堂、公寓,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关心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处理火灾和其它灾害性事故。

 当发生火灾、地震、水灾、投毒等灾害性事故时,要动员最大力量,尽量减少损失,保护好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火灾事故处置

    ①报警程序: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的详细地址,讲清什么东西着火及火势情况,讲清自己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后马上向学校保卫处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

    ②组织扑救:

    (a)指挥部领导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b)报警人或保卫处指派的人员要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    

    (c)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指挥部要尽力部署投入扑救的力量,其他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d)现场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e)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固定消防栓,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f)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员扑火或做好辅助工作。

    (g)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2、其他灾害性事故

    ①如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的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应立即通过学校通讯网络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

    ②地震、暴雨等灾害来临时,各单位要关闭所有的门窗,妥善安置室内重要设备或重要文件,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进行加固或拆除

    ③保卫、后勤部门要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④值班保卫干部要加强对校园的巡视,若发现险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有关领导应迅速启动应急程序。

    ⑤若发生建筑物倒塌,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⑥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要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拨打120求救电话。

    ⑦指挥部要安排专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

    ⑧卫生部门要组织人员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八)对于处置学校师生员工与周边农民、群众冲突事件。

   有关部门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坚决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利益,有理有节,妥善处理,必要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同做好事件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严防影响学校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要将事件的后果和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七、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对突发事件参与者实行跟踪教育,对为首的骨干分子要密切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再次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学校。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组织策划者和为首骨干分子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对学生造成严重的人身、财物损害的,视具体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学院各部门要对处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

 

     八、情况报告

 

敏感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电话:3304321)。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学校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突发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件报告单位。各学院各部门的有关领导,应随时掌握校园动态,对非正常的、重大的或政治性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发生突发事件瞒报、少报、漏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九、要求:

   

     1、强化对全体保卫力量的法制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各级各类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依法办事,杜绝违纪。全体保卫力量要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保证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安全演练,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定期演练,使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师生员工了解熟悉预案,做到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够按预案确定的组织程序和人员分工,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缩小社会政治影响。

                                

 

 

 

 

                                                      四平职业大学

                               

 

                                                    2013年11月1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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