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咨询
      规章制度
      安全措施
      紧急预案
      学校规定
      安全责任书
      奖罚制度
规章制度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19】        阅读:4849 次
  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要坚持进行安全检查,保卫处对全院进行安全检查,各部门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为保证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卫处每日由外勤干部进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并签字。 二、保卫处每周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保卫处每月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主管领导。 四、各部门安全员坚持日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在巡查记录上签字;部门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五、保卫处在检查中发现隐患漏洞,需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必须与下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将整改通知书送达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的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或组织人员死看死守。 六、各部门对隐患漏洞没有能力及时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安全保卫处         2016.11.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四平职业大学安全保卫处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网站管理
学校地址: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136002) 值班电话:
330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