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首页
工作动态
重要通知
安全常识
管理制度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规章制度
保卫处交接班制度
更新时间【2025-03-19】 浏览7804次
保卫处交接班制度 各类值班、值日必须建立交班制度。一、交接班时间为9:00 二、交接内容: 1、门卫更夫在岗情况及工作情况; 2、警用器材完好情况; 3、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4、案件发生情况,主要是交班人接到案件未开始调查的。交班人接到案件已进行调查的,原则上由交班人继续查处不移交;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处长同意方可移交; 5、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三、交接班双方需在交接班表上签字。 安全保卫处 20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