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生 须 知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保证同学生命、财产的安全,严肃校规校纪,现做如下通告:
1、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器、吸烟、点蜡烛、喝酒,违者罚款50元并处警告处分。
2、严禁在寝室内从事黄、赌、毒等活动,违者罚款50—200元并对学籍进行相应处理。
3、严禁私自乱动、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盗用消防电源,违者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
4、严禁喝酒及酒后滋事,如有违反者情节较轻的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5、严禁在寝室内经商、传销、违者没收经销物品并处50—200元罚款。
6、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寝室内不要存有过多现金,寝室无人时一定要反锁门,关好窗户,晾晒的衣物要及时收回。
7、坚决禁止乱窜寝室,特别是男女生乱窜寝室,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请同学们要相互监督,形成大家齐抓共管的局面。
8、各公寓门卫及学生干部要对进入本公寓的陌生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希望广大同学从对人负责,对己负责的角度出发,严格遵守以上各条款。
特此通告
报警电话:0434--3304899 3304321
安全保卫处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