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值班制度
1、安全保卫处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卫干部必须轮流在单位住勤值班,不准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空岗、漏岗。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要坚持进行巡逻检查。
3、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报案、举报、自首,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做出果断处理。超出管理权限的要做好移交手续,不得推诿,不得拒绝。
4、发生案件、事故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或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不得贻误战机。
5、值班期间严禁酗酒、打扑克、打麻将等娱乐性活动。
6、负责报警设施、警用器材的使用与维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遇有报警、要按发生案件果断处理。
安全保卫处
2016.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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