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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五、六学生公寓分别被评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及阳光学生公寓
发布时间:【2011-06-03】

5月23日,省高校学生公寓专业委员会检查团对我校申报的第五学生公寓和第六学生公寓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报会在十二楼会议室举行,党委书记、校长史洪军,副校长林丰春,学生处处长孔平,公寓中心主任潘洪军及全体舍务老师、部分学生干部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史校长首先致欢迎词,并向检查团介绍了我校近几年来的发展情况。林丰春就我校学生公寓的整体情况向检查团做了详细介绍。潘洪军就我校学生公寓的基本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队伍建设、思想文化活动等情况做了专题汇报。

检查团听取汇报后对我校参评的第五学生公寓和第六学生公寓的学生寝室、安全设施、辅导员室、党团活动室以及各种学生登记、卫生、纪律、内务等进行了实地考核。检查团经认真仔细的查看后,一致认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以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学校领导重视公寓建设;二是公寓中心工作抓得扎实;三是有创新意识;四是文化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五是规章制度健全,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最后专家组就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的完善、服务人员的配备等情况提出了的宝贵意见。

5月31日经省高校学生公寓专业委员会批准我校第五学生公寓为吉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第六学生公寓为“吉林省高校阳光学生公寓”。这是我校学生公寓建设又一次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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