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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平职业大学(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2】

2022年度

四平职业大学(汇总)部门决算

202310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学标准,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面向市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四平职业大学(汇总)内设18个机构,分别为:

(一)党委办公室

(二)党委组织部

(三)党委宣传部

(四)监察审计处

(五)校长办公室

(六)发展研究中心

(七)督查考评办公室

(八)人事处

(九)教务处

(十)学生工作处

(十一)招生就业处

(十二)财务处

(十三)后勤管理处

(十四)安全保卫处

(十五)科研开发处

(十六)教学设备运行保障中心

(十七)实训管理指导中心

(十八)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此外,教学机构根据教学需要和开设专业自行设置,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纳入四平职业大学(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四平职业大学(本级

2.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36753.0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093.71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2022年度增加专项拨款。图1所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48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86.02万元,占8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4876.54万元,占13.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22.27万元,占1.7%。图2所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44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8.71万元,占27.8%;项目支出25585.27万元,占7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983.03万元,占81%;公用经费1875.67万元,占19%。图3、图4所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31047.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659.68万元,增长230.7%。主要原因:2022年度增加专项拨款。图5所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9.02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2022年度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资金不足,部分款项未能支付。图6所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6449.68万元,占7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40.41万元,占14.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91.98万元,占3.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2.31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16.28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9.2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其中: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3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专项拨款。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317.93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专项拨款。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专项拨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37.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追加拨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4.76万元,支出决算为8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离休人员减少1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7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资金不足,相关费用未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68.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根据实际追加拨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39.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根据实际追加拨款。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7.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6-8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2.2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经财政相关业务科室调整此预算指标至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经财政相关业务科室调整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指标至此。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12.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专项拨款。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使用事业收入中住房公积金沉淀部分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

    公用经费37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857.45万元;本年支出21857.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3074.7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四平职业大学(本级)职教园区建设相关支出,由于此款为专项款,年初未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18782.7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四平职业大学(本级)职教园区建设相关支出,由于此款为专项款,年初未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8所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截至20221231,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决算数小于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外宾主要包括: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及条件改善”项目、“学生管理及资助”项目、“教育行政管理及改革”项目、“教育设施建设与发展”项目等4个一级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7.7万元,绩效自评率为100%;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校园零修及锅炉维修维护项目”项目、“四平职业大学考试考务费项目”项目、“电费”项目等3个二级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7.7万元,绩效自评率为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我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下:部门预算项目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如项目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分配及结果公开等方面内容。

2022年度,我部门根据财政相关要求对年初预算项目进行管理,严控项目资金使用。

1)根据年初绩效目标,我部门一级项目“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及条件改善”年初预算数97.7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不足,此项目2022年度未实施。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财政未能拨回我部门非税资金,项目未做;下年度积极争取资金,保障我部门事业发展。此项目自评得分0分。

2)根据年初绩效目标,我部门一级项目学生管理及资助”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未实施。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此项目未做;下年度合理规划预算,保障我部门事业发展。此项目自评得分0分。

3)根据年初绩效目标,我部门一级项目教育行政管理及改革”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未实施。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此项目未做;下年度合理规划预算,保障我部门事业发展。此项目自评得分0分。

4根据年初绩效目标,我部门一级项目教育设施建设与发展”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未实施。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此项目未做;下年度合理规划预算,保障我部门事业发展。此项目自评得分0分。

5根据年初绩效目标,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年度目标“保障学校人员经费开支”圆满完成;“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开支”圆满完成;“保障学校专用资金的正常开支”圆满完成。

2、政策调整

2022年度,根据我部门4个一级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我部门需按自身发展需求,根据现有政策进一步合理规划收支预算方案。

3、资金分配

2022年度,我部门在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年初预算项目未能进行。我部门在下年度预算中,将进一步严格控制收支预算,做好精准预算。

3、结果公开

2022年度,我部门根据财政相关要求,对年初预算及时报送财政相关部门公开。相关自评结果已录入四平市一体化系统相关模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2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32.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四平职业大学(汇总)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平职业大学(本级)的中等职业学校学费、高等学校学费、高等学校住宿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按功能分类,“项”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高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劵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三、按经济科目分类,“款”级支出科目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其他商品服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烈士褒扬金,牺牲病故和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土地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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