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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四平职业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决定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由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及各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4次,一般于季度前一周召开,重要时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召集,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研究提出下一季度意识形态舆情风险点,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研究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任务;

3.反馈每月、每季度舆情报告,分析研判舆情,通报有关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做好工作预案,妥善处理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4.协调解决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常态;

6.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党委宣传部做好会议协调工作,充分准备好会议议题和会议材料,提高会商效率,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结果撰写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安排发言的人员需提前准备材料,必要时准备汇报课件。

3.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配套建立重要事项会议、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导评估等制度。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中共四平职业大学委员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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