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双困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
由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统筹规划,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吉林省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至今已培训70000余名学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省厅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求规范学员遴选流程,将那些有着迫切培训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学生遴选出来参加培训,并按已下发的《培训高校须知》要求,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纪律宣讲、跟踪服务等前期和后期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培训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为贯彻落实省厅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组织实施好我校“双困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现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意义
通过培训,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增强团队意识,挖掘个人潜能,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双困生”就业能力拓展培训工作,从根本上帮扶我校“双困生”实现充分就业。
二、培训对象
我校2016、2017级学生
参培学生要求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条件者;
(1)家庭困难;a低收入家庭;b零就业家庭;c 灾区学生;
d 残疾人家庭等。
(2)就业困难;a社会实践经历较少;b 未有面试经历或较少面试经历或多次面试失败;c对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缺少规划。
三、培训计划数、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报到返校事宜
1、培训计划数:省里拨给我校2018年双困学生培训计划数为96人,分三批培训(名额分配详见群共享《各学院2018年双困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批培训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4日(32人)
第二批培训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月20日(26人)
第三批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1日—10月26日(38人)
地点: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封闭离校学习。
3、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模块式教学,包括:户外能力拓展训练、职业探索、能力提升、简历制作和面试训练等内容。
4、报到及返校事宜:
所有参培学生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报到及返校(参培学生于培训开始日的上午在学校集合,由带队老师统一带领从学校出发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培训结束后,统一返校),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省中心要求全程参加,故请各学院在遴选参培学生时,务必把好关。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层层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四、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双培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学校要求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管理,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将此次培训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一)统筹“双培”工作。(负责部门:就业处)
1、制定“双培”工作方案。按照“双培”工作各项要求,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2、汇总相关材料与数据。按省中心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3、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就业处要在方案制定、组织管理、安全教育、跟踪服务等方面做好上下协调与服务工作。
4、协调参培学生请假事宜。就业处统一为参培学生向学校请假。
(二)积极宣传、正确引导、加强安全纪律教育。(负责部门:各学院、就业处、团委、学生处)
1、加强宣传工作。(负责部门:各学院、就业处、团委)
可充分利用板报、广播、LED屏、QQ、微信平台、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为学生提供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服务,真正做到培训计划“为生所知,为生所用”,充分实现效用最大化。
2、加强文明礼仪、纪律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部门:各学院)
各学院要在学生参培前对其进行相关的礼仪、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培训的各项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团队精神和艰苦朴素精神,并将学生培训期间表现列入其年度考核鉴定之中。
(三)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双困学生”。(负责部门:各学院)
1、要制定推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求各学院上报的“双困生”原则上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教联字〔2007〕33号)文件要求,建立推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各学院要严把培训学生的资格审核与推荐关,增加工作透明度,使“双困生”推荐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禁止有重复参加培训的现象发生。
2、组织报名及审核。首先由学生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学院留存);然后由学院认真组织审核;审核合格后,联系学生处填写心理筛查表;心理筛查无异议后,将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就业处,就业处汇总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
3、每名学生都是代表我校参加培训,体现着我校的大学生风貌。因此,各学院要由专人负责,严格选拔参培学员,保证学员能够在培训期间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如学员在培训期间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各学院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心理筛查、严格把关、以人为本。(负责部门:学生处、各学院)
省厅要求,必须对每名参培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我校学生处的心理咨询中心为参加培训的每一名学生提前进行心理筛查,依据筛查结果对学生提出能否参加培训的界定。凡在我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测试未通过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发现有心理疾病的要及时替换培训学生,如有瞒报、不报等,导致学员在培训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责任部门负全部责任。
(五)请假或调串课、研究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教学及课程改革等事宜。(负责部门:教务处、就业处)
就业处、教务处负责协调办理参培学生请假或调串课等事宜;并结合我校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培训工作为切入点,深化我校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教学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
(六)省厅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后续服务,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负责部门:各学院、就业处)
1、每期培训结束后,各学院要召开 “双困生”培训交流会,并在交流会结束一周内留存好影像资料及参培学员培训心得存档。以“树典型”的原则固化培训成果,完善管理机制,构建我校“双困生”就业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帮扶体系,全面促进我校就业质量的提升。
2、各学院实施责任落实制,要对培训后的学生进行后续帮扶,及时关注他们的就业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要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采取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等方式帮助其顺利就业。
3、各学院必须建立“双困生”培训跟踪平台,要建立参培学生的档案及信息库,对离校后的参培学生进行为期三年的动态跟踪,记载“双困生”培训后的表现、应聘时的表现、参培学生的就业率、工作后近一段时间内的表现以及毕业后三年内的情况。
4、对部分学生进行实地随访,及时掌握学生在求职和工作后职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征求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和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五、培训需知
1、学员培训期间食宿费与培训费全免,而且省中心按统一标准给参培学生报销往返车费。
2、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培训期满由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颁发培训证书。
3、省厅要求学员参加培训期间不允许缺课,如果学员缺席超过八小时,将不会发给培训证书。如果培训期间学员自动放弃培训,该名额将视为已培训而被核销。
4、培训期间学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带适合于活动的服装与正装(职业装)各一套、运动鞋、拖鞋、饮用水杯及学习与生活必需品。
5、培训期间学员要注意个人安全,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负。
6、各学院务必在学生参加培训前召开会议,讲解参加培训的目的意义;提前组织参培学生学习《培训学员守则》(见群共享);强调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强调不许吸烟、喝酒、打闹,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大学生形象的事。
7、对培训学员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培训学员守则》(见群共享)。
六、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需交的材料:
各学院需将公示合格后的学生名单录入到《参培学员名单汇总表》(见群共享)中,并将纸质版(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就业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pzydx5117@126.com或群共享。(注:每个学院在参培学生中选一名负责人,在汇总表的备注中注明即可。该生负责本院参培学生管理、联络,并与学院领导、带队老师汇报培训情况)。
注: 省中心要求上报的学生信息务必准确无误,一旦上报不能更改。此表作为省厅拓展保险单和打印证书的原始名单,要求信息准确无误,姓名、性别、入学年份、毕业年份、身份证号均以文本格式填写,如因学院或学生本人对信息核对有误造成证书打印错误,后果自负。
(二)参培学生需交的材料:
1、《吉林省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拓展训练培训登记表》(见群共享)纸质版两份(需手写,可复印),学校和省中心各一份。
2、《学员培训需求调查表》(见群共享)纸质版两份(需手写,可复印),学校和省中心各一份。
3、个人求职简历纸质版两份,学校和省中心各一份。(要求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自己的邮箱备用)。
4、心理筛查表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处填表、盖章,交省中心)。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交省中心)。
6、双困生培训承诺书一份(模板见群共享,本人签字,交学院存档)。
7、手写的申请书一份(由本人手写,交学院存档)
(三)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25日(周二)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就业处(A座817室),同时将《参培学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核对无误后传至就业处。
七、组织机构:
2018年 “双困生”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凤东
副组长: 王丽艳曲园
组 员: 霍平 李丽莉 史国娟 秦楠 王大力 高永德 白剑羽 沈艳秋 孙梅 卢春华 吴迪 胡晓薇马杰 王丽静
注:以上表格和材料详见群共享(心理筛查表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