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平职大 → 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要求,从|2017年起,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发放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为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帖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做到工作提前部署,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初审关,上级机关要求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高校、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依法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34-3307383,3304118
     二、发放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7届毕业生中,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及在大学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三、发放原则和补贴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的规定执行。
     四、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16号)的要求执行。
    (一)个人申请。各学院需集中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高校毕业生只能申报以下一种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1、申请人需交的申请材料:
    需交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2017四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申请),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就业处。
     2、各学院需交的材料:
    各学院除了将毕业生的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交到就业处外,还需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此表为两个表,见附件2)。汇总表填写完毕并审核无误后,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就业处,纸质版需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spzydx5117@126.com邮箱或就业处群共享。
     3、报送上述材料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16日下班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9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上述初审合格的材料交至就业处A座817室。
    (二)初审。由各学院收取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交就业处复审、汇总。
    (三)上报审核。就业处将申请补贴人员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四平市人社局审核。
    (四)公示。四平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我校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由四平市人社局将汇总表报送四平市财政局,之后由四平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四平市的建设银行账户中。
    注意:
1、四平市内中国建设银行,指在铁东、铁西开户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外地区及外县均不可;另外,银行卡不能用信用卡。
2、如当地未发放低保证,只发放有低保字样的低保存折了,可用低保存折代替低保证。
3、所有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面,不用粘贴;申请表序号用铅笔写。
4、为便于工作,就业处收齐上述材料后,6月20日左右请四平市人社局和四平市财政局的相关负责同志来我校现场审核所需证件的原件等材料,审核后将原件直接留到学校,就业处会第一时间返还给各学院,以保证各学院能及时返给毕业生。

附件1:2017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3:2017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附件4:2017四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

附件1:2017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两个表).xls

附件3:2017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doc

附件4:2017四平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doc

关闭本页
Copyright 1983-2013 四平职业大学 网站域名:www.spvu.edu.cn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招办:0434-3304766 校办:0434-3304444 传真:0434-3304848
备案:吉ICP备20000789号-1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版本:2013建校30年纪念版